您好!欢迎您来到苏州离婚律师网! 苏州离婚纠纷律师,苏州婚姻律师咨询

联系我们

    苏州离婚律师 赵长燕律师
    手机:18206200211
    邮箱:11929566@qq.com
    Q  Q:11929566 (请注明:法律咨询)
    地址:江苏省苏州市西环路868号
          双桥868商务楼2层
    律所:江苏瀛元律师事务
您现在的位置:苏州离婚律师网 > 诉讼离婚 > 文章详情

出轨一方起诉离婚,法院怎么处理

苏州离婚律师 赵长燕 联系电话:18206200211

  一、出轨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怎么处理
  1、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,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,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,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,法院会调解处理。
  2、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,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,则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。
  3、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。
  4、无过错方也可以根据《婚姻法》第46条的规定提出赔偿要求,具体的数额则要根据无过错方的损害程度(包括精神损害)双方的经济状况、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。
  二、出轨离婚赔偿的标准
  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,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,下面是婚外离婚赔偿标准:
 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: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。
  (一)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: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、起诉费、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。
  (二)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,因此,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。在实际操作中,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,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。
  在实际操作中,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:
  1、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。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,如是否出现愤怒、恐惧、焦虑、沮丧、悲哀等情绪障碍;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;是否精神抑郁、恍惚,影响工作和生活;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。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,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。
  2、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,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,危害性更大,属情节恶劣。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,其情节较轻。
  3、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。如,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,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。
  4、其他相关因素。如双方结婚年限,双方结婚时间长短,双方婚后的感情,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。